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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九届职业院校电子商务专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9/09/29 15:43:01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根据《关于举办沧州市第九届职业院校学生教师技能大赛的通知》【沧教职成[2019]10号】要求,电子商务专业比赛由河间市职业教育中心承办,现将比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与地点

比赛时间:2019年11月11-12日。

比赛地点:河间市职业教育中心

二、参赛对象

学生组参赛对象为沧州市职业院校在籍学生,教师组参赛对象为沧州市职业院校在职教师。

三、赛前准备

定于10月9日在河间市职教中心召开各学校领导及指导教师参加的电子商务大赛说明及培训会,届时将开放电子商务大赛练习系统,免费练习时间30天。

四、比赛内容与规程

比赛内容:学生组技能大赛包括理论和技能测试两部分内容。理论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成绩占总成绩的70%。理论考试主要涉及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电子商务技能测试包括开设装修、客户服务、网店推广三部分。教师组只进行网店推广部分的比赛。

比赛严格执行《2019年沧州市职业院校学生组电子商务技能大赛竞赛规程》、《2019年沧州市职业院校教师组电子商务技能大赛竞赛规程》。

五、团体奖设置

团体奖根据各学校学生和教师参赛总体成绩确定。

总体成绩=学生组比赛平均成绩×80%+教师比赛平均成绩×20%

六、参赛守则

(一)严格遵守技能竞赛规则、技能竞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二)参赛选手须按各相关项目竞赛的通知要求,准时到达比赛场地等候,逾期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参赛选手进入比赛场地,须佩带参赛证并出示学生证及身份证,着装应符合相关项目的比赛要求。

(四)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书籍、参考资料,比赛期间如发现选手携带通讯工具或违禁资料进入赛场,按作弊处理。

(五)竞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六)竞赛完成后必须按工作人员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七)到达竞赛结束时间,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操作,不得拖延竞赛时间。

(八)爱护竞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竞赛用的仪器设备。

(九)如对裁判员或执裁过程有异议,应在2小时内由领队以书面形式向

大赛执委会正式提出。

七、参赛须知

(一)全市开设电子商务课程的职业院校均需报名参赛。比赛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学生组每校报1-2个参赛队,每队由4名学生、1名指导教师组成。教师组为个人赛,每校报1-2人。每校设领队1人,不得由指导教师兼任。

(二)各校务于2019年9月20 日前,将参赛人员及指导教师报名表(见附表)发送到比赛专用邮箱。

各队须认真核实好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一致)。此信息将作为赛场考务安排、成绩公布、证书发放的依据。信息一旦上报,不得更改。如因学校上报信息不准,学校自行承担其带来的一切后果。

(三)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报名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比赛现场发现参赛选手与报名表不符,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参赛选手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无上述证件者不得报到参赛。参赛选手住宿必须出具本人的身份证。

(五)参赛学生必须入有校方责任险和实习责任险,参赛老师必须入有校方责任险。大赛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代表队自行解决。

(六)本届比赛每名参赛学生须交参赛费 300元,报到时统一收取,教师参赛不收参赛费。所有人员的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费用由参赛学校自理。

(七)比赛期间,筹备处将通过电话给参加项目比赛的领队和指导教师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

(八)赛事如有变化,将随时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文庆

电 话:0317-3276636 15127763691

E-mail: pxc988@163.com

沧州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河间市职业教育中心

2019年9月15日

附件:沧州市第九届职业院校电子商务专业技能大赛的通知(PDF版)